节能悖论

朱敏

 

 

   究竟是什么深层次的原因,导致了节能而不减排、减排却不节能,甚而使节能减排深陷困局。

  为降低能源消耗,我们提倡节能;为减少环境污染,我们力推减排。随着政策将节能与减排这两方面贯穿起来,节能减排的社会语境很快形成。在中国,从未像今天这样,对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有如此强烈的愿望。

  在大多数人的认识和理解当中,并称节减的节能减排,就像一对如影随形的孪生弟兄,既不会轩此轾彼,更不会认为二者之间有什么冲突,甚至于将节能和减排当作一回事。然而在现实情境中,节能了就必定会减排、或者减排了就当然会节能吗?

  实际上,在很多情况下,节能减排还会成为一个悖论:节能往往并不等于减排,减排也常常不等于节能。

  节能未必减排。举例而言,有很多企业为了节能,将环保设施停掉,显而易见,这无疑又会增加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。

  减排未必节能。比方说,电厂减排1吨二氧化硫,约需耗电100度到5000度,不同技术有不同的耗能指标。保守估计,每年如果减排1000万吨二氧化硫,则至少要消耗10亿到500亿度电,而每年三峡工程的发电量也仅有500亿度。可见为了减排,不仅不节能,反而提高了能耗!

  尽管在节能减排之路上,中国正坚定前行,但此番金融危机所暴露的中国问题,恰恰在于经济中存在的不稳定、不平衡、不协调、不可持续的结构性问题。所谓不可持续,就是指我们还没能很好地解决节能降耗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。十一五规划确立的节能减排硬指标:到2010年,单位GDP能耗降低20%左右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%。如今这个指标尚有待完成,并且难度随着金融危机的发生而愈加凸显。那么,究竟是什么深层次的原因,导致了节能而不减排、减排却不节能,甚而使节能减排深陷困局?

  究其根本,原因有二:一是体制约束;二是技术选择。

  先看体制因素。在中央,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落实节能工作,而环保总局负责落实减排工作,又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节能的统计工作,如同九龙治水;在地方,目前仍有不少地区将GDP当作硬指标,把节能减排当作软指标,不计环境代价发展经济,宁可饿死也不呛死。这就从体制上导致了节能不减排。解决体制约束,核心是将节能减排统一协调,一起控制,从前端污染源开始控制,通过协同控制能实现节减成本的最小化,而这些皆应由市场来负责。这个市场,是指重新发挥市场机制的市场基础。

  再看技术因素。导致这种悖论,与我们所采取的节能减排技术有关系。如果选定技术是在末端处理,会导致双重成本,将产生节能不减排、减排不节能的现象。但如采取了前端控制,则将会产生所谓的协同效应,既节能又减排。

  就节能减排的措施而言,不妨借助贸易手段。如能在减少中国贸易价值量顺差之同时,平衡贸易环境逆差,实际上是个很重要的节能减排手段。若将环境逆差降低为零,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可完成6%,那不仅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,且可大大超额完成。有诸多包括出口退税、社会环节的节能减排的关税、出口限制等贸易手段皆可进行。

  破解节能减排悖论的症结,看来办法只有一个: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的协同控制。这也就要求政策更有针对性,需要加快出台和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燃油税、资源税、能源税的激励政策,加大扭转环境逆差的攻坚力度,充分利用节能减排的贸易手段。惟此,方能真正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的进展,从而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,纾解眼下困顿缠身的金融危机。

  (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经济导刊主编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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